問題詳情

8 有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罷免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之規定
(B)罷免案之提議人,得為同一罷免案之連署人
(C)罷免案之投票,罷免票應在票上刊印同意罷免、不同意罷免二欄
(D)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之日起,4 年內不得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75
統計:A(4),B(6),C(0),D(6),E(0)

用户評論

Ying Jhen Wan】評論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A第75條公職人員之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之規定。B第81條罷免案之連署人,以被罷免人原選舉區選舉人為連署人,其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十以上。前項罷免案連署人人數,其計算數值尾數如為小數者,該小數即以整數一計算。同一罷免案之提議人不得為連署人。提議人及連署人之人數應分別計算。C第88條罷免票應在票上刊印同意罷免、不同意罷免二欄,由投票人以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圈定。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D第92條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之日起,四年內不得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其於罷免案進行程序中辭職者,亦同。罷免案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之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為罷免案之提議。

盧妍蓁】評論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規定,下列關於罷免案的敘述,何者正確? (A) 罷免案之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 30 日內為之 (B) 罷免案之投票得與各類選舉之投票同時舉行 (C) 罷免案投票人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三分之一或同意罷免票數未超過有效票數三分之二者,均為否決 (D) 罷免案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之任期內,得對之再為罷免案之提議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