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銷售勞務者,應由勞務買受人於給付報酬之次期開始幾日內,就給付額依規定稅率計算營業稅額繳納?
(A)十日內
(B)十五日內
(C)一個月內
(D)二個月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0979
統計:A(69),B(406),C(26),D(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房屋稅

用户評論

【用戶】Lilian Lee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銷售勞務者,應由勞務買受人於給付報酬之次期開始十五日內,就給付額計算營業稅額繳納之。(營業稅法 第 3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