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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關於公務員懲戒法制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 行政院部會首長認為其所屬薦任第十職等之公務員有違法執行職務情事,得將該公務員逕送懲戒法院審理--第九職等(B) 公務員懲戒處分之種類包括停職--公務員懲戒法中並無停職處分(C) 經監察院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中之公務員,於懲戒法院審理確定前,仍得申請退休---不得(D) 公務員因懲戒法庭裁定停止其職務,其於停職期間所為之職務行為,不生效力公務員懲戒法第 24 條:各院、部、會首長,省、直轄市、縣(市)行政首長或其他相當之主管機關首長,認為所屬公務員有第二條所定情事者,應由其機關備文敘明事由,連同證據送請監察院審查。但對於所屬薦任第九職等或相當於薦任第九職等以下之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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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關於公務員懲戒法制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 行政院部會首長認為其所屬薦任第十職等之公務員有違法執行職務情事,得將該公務員逕送懲戒法院審理--第九職等(B) 公務員懲戒處分之種類包括停職--公務員懲戒法中並無停職處分(C) 經監察院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中之公務員,於懲戒法院審理確定前,仍得申請退休---不得(D) 公務員因懲戒法庭裁定停止其職務,其於停職期間所為之職務行為,不生效力公務員懲戒法第 24 條:各院、部、會首長,省、直轄市、縣(市)行政首長或其他相當之主管機關首長,認為所屬公務員有第二條所定情事者,應由其機關備文敘明事由,連同證據送請監察院審查。但對於所屬薦任第九職等或相當於薦任第九職等以下之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