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e Lin】評論
郵件處理規則第五十七條已遞交之下列郵件,不得交由郵局退回:一、有拆過痕跡之函件 二、報值或保價信函 三、包裹。
【Taickbin Chi】評論
請問假如是報值或保價「包裹」能不能交由郵局退回?
【潘大大】評論
不能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26.已遞交之下列郵件中,何者得交由郵局退回?(A) 有拆過痕跡之函件(B) 雜誌(C) 報值或保價信函(D) 包裹修改成為26.已遞交之下列郵件中,何者得交由郵局退回?(A) 有拆過痕跡之函件 (B) 雜誌 (C) 報值或保價信函 (D) 包裹
【Elena Hsu】評論
第 5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