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 fighting】評論
創制權-人民以投票方式創設中央或地方法律,屬直接民主。複決權-人民就政府所提的法案,以投票方式決定是否接受。
【如有販賣解答請通知我】評論
(A)選舉權 人民可以出來當候選人(B)罷免權 人民可以罷免總統(立法院)(C)創制權 創新法(目前無)(D)複決權 修改法
【816famzoan114】評論
第 12 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 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 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達成目標 努力不懈】評論
⋯寫完題目才看懂題目在問『修憲的程序』 何者與公民權利有關人民只能複決 就修憲程序無其他權利了錯在 贏在考場 祝認真的大家都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