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下列何者並非憲法增修條文明定規定應經公民複決程序之議案?
(A)憲法修正案
(B)領土變更案
(C)總統、副總統罷免案
(D)全國性公共政策(如設立博弈特區等)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8
統計:A(2),B(3),C(3),D(17),E(0)

用户評論

如有販賣解答請通知我】評論

(D)全國性公共政策(如設立博弈特區等) 我覺得有些詞不達意...設立博奕特區應該是地區性...又寫全國

井底之蛙】評論

憲增第 1 條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第 2 條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