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聖勳】評論
我的記法是這樣...大家參考:1.工作15年,已滿55歲者:15+55=702.工作10年,已滿60歲者:10+60=70這兩種都是相加等於70另一個就是工作滿25年
【Kuang】評論
順便補充強制退休(勞基法第 54 條)年滿65歲者。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勞工如擔任具有危險性、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依照勞基法第54條第2項規定,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前項第一款之年齡,但不得少於5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