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下列何者非屬刑法第 57 條所列舉之法官在科刑時應特別注意事項?
(A)犯罪行為人之品行
(B)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
(C)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D)犯罪行為人之再犯危險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
統計:A(3),B(6),C(9),D(12),E(0)

用户評論

是非題】評論

動機目的,刺激,手段,生活狀況,品行,智識,雙方關係,違反義務程度,所生危害或損害,犯後態度

小銀】評論

再犯危險是規定在刑法的假釋跟保安處分章節的。

hk31636】評論

刑法第 57 條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為科刑輕重之標準:一、犯罪之動機、目的。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三、犯罪之手段。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八、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九、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十、犯罪後之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