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憲法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大法官在司法院釋字第 328 號解釋中,稱之為何種行為?
(A)法律行為
(B)統治行為
(C)政治行為
(D)立法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78947
統計:A(2),B(22),C(14),D(0),E(0)

用户評論

Jia Min Jhang】評論

解釋字號釋字第 328 號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82年11月26日解釋爭點國家領土範圍之界定得由釋憲機關解釋?

晴天】評論

憲法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政治問題,統治行為.

Roy Lai】評論

補充:行政院院長於新任總統就職時提出總辭,係基於尊重國家元首所為之禮貌性辭職,並非其憲法上之義務。對於行政院院長非憲法上義務之辭職應如何處理,乃總統之裁量權限,為學理上所稱統治行為之一種,非本院應作合憲性審查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