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我國在民國 97 年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時,特別加上禁止就業上性傾向歧視之規定,其立法主要原義是?
(A)鼓勵同性戀
(B)提升我國之勞動參與率
(C)順應國際上性別主流化之潮流
(D)保障這類性別上少數族裔之工作權,並增進我國職場性別多元化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21429
統計:A(0),B(1),C(9),D(46),E(0)

用户評論

061】評論

性平法第1條 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爰制定本法。

Wong】評論

族裔?

Jack Lin】評論

同志或是中性打扮,性別特徵不明顯的~不男不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