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下列何者非公平交易法所稱之事業?
(A) 公司
(B) 同業公會
(C) 財團法人
(D) 獨資之工商行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3962
統計:A(2),B(32),C(145),D(23),E(0)

用户評論

sam8038】評論

第 2 條本法所稱事業如下:一、公司。二、...

w69547231】評論

公平交易法第2條一、本法所稱事業如下 :      (一)公司      (二)獨資或合夥之工商行號      (三)其他提供商品或服務從事交易之人或團體二、事業所組成之同業公會或其他依法設立、促進成員利益之團體,視為本法所稱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