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高歆嵐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7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適當性(適合性、合目的性)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同樣有效性、必要性(最小侵害性)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衡量性(狹義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