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一定上榜,沒有白讀的道理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5. .21 下列有關抵銷之敘述,何者正確? (A)債之請求權雖經時效而消滅,如在時效未完成前,其債權已適於抵銷者,仍不得為抵銷 債之請求權雖經時效而消滅,如在時效未完成前,其債權已適於抵銷者,亦得為抵銷。 第336條(B)清償地不同之債務,不得為抵銷 清償地不同之債務,亦得為抵銷第336條 (C)抵銷得附有條件或期限 附有條件或期限者,無效 第335條(D)受債權扣押命令之第三債務人,於扣押後,始對其債權人取得債權者,不得以其所取得之債權與受扣押之債權為抵銷 第340條
【用戶】Chiu New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A. 337條,亦得為抵銷B.336條,清償地不同之債務,亦得為抵銷。但為抵銷之人,應賠償他方因抵銷而生C.335條,抵銷,附有條件或期限者,無效。之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