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下列有關抵銷之敘述,何者正確?
(A)債之請求權雖經時效而消滅,如在時效未完成前,其債權已適於抵銷者,仍不得為抵銷
(B)清償地不同之債務,不得為抵銷
(C)抵銷得附有條件或期限
(D)受債權扣押命令之第三債務人,於扣押後,始對其債權人取得債權者,不得以其所取得之債權與受扣押之債權為抵銷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80128
統計:A(42),B(50),C(67),D(362),E(0)

用户評論

凌興泓】評論

第337條(時效消滅債務之抵銷)  債之請求權雖經時效而消滅,如在時效未完成前,其債權已適於抵銷者,亦得為抵銷。

一定上榜,沒有白讀的道理】評論

5. .21 下列有關抵銷之敘述,何者正確? (A)債之請求權雖經時效而消滅,如在時效未完成前,其債權已適於抵銷者,仍不得為抵銷 債之請求權雖經時效而消滅,如在時效未完成前,其債權已適於抵銷者,亦得為抵銷。 第336條(B)清償地不同之債務,不得為抵銷 清償地不同之債務,亦得為抵銷第336條 (C)抵銷得附有條件或期限 附有條件或期限者,無效 第335條(D)受債權扣押命令之第三債務人,於扣押後,始對其債權人取得債權者,不得以其所取得之債權與受扣押之債權為抵銷 第340條

Chiu New】評論

A. 337條,亦得為抵銷B.336條,清償地不同之債務,亦得為抵銷。但為抵銷之人,應賠償他方因抵銷而生C.335條,抵銷,附有條件或期限者,無效。之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