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企鵝】評論
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 逃之,不若則能避之。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譯文】如 果由於各種條件制約必須付諸武力時,使用軍隊作戰的法則是﹕有十倍於敵的兵力就圍殲他,有五倍於敵的兵力就進攻他,有兩倍於敵的兵力就設法各個擊破他,同敵人兵力相等要設法分散敵人的兵力,如果我方兵力少於敵人,那就要盡可能地採取防守的策略,如果我方戰鬥力不如敵人,那就要盡可能地避免同敵人交戰,即能 打贏就打,打不贏就避開的辦法。千萬要記住,力量弱小的軍隊倘若魯莽地堅持同強大的敵人拚殺,不注意或不善於保存自己的力量,就會成為強大敵人的俘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