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J】評論
價值澄清法是瑞斯(L. E. Raths)於1957年在美國紐約大學任教時所創導。其主要目的是在協助兒童察覺自己和他人的價值,並由此建立自己的價值體系。
【even ruan】評論
Noddings-提出品德教育的四個要素:身教、對話、實踐(經常練習)、肯定
【Judy Fang】評論
價值澄清法是由任教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學者賴斯(L. Raths)在1957年提出來的,賴斯認為教師可以教導兒童許多概念和價值觀,但是真正影響他們日常生活行為都是自己教導自己的。也就是說,概念或價值的形成,是由兒童自己選擇與認同的結果,如果缺乏兒童自我教導行為,教師再如何耳提面命、諄諄教誨,效果都是相當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