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下列有關普通抵押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違約金得為抵押權所擔保範圍
(B)抵押權之效力,及於抵押物之從物
(C)抵押物滅失之殘餘物,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D)以建築物為抵押者,其附加於該建築物而不具獨立性之部分,不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84943
統計:A(41),B(14),C(26),D(62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876抵押權、釋字第 671 號、地上權

用户評論

許正榮】評論

第 862 條抵押權之效力,及於抵押物之從物與從權利。第三人於抵押權設定前,就從物取得之權利,不受前項規定之影響。以建築物為抵押者,其附加於該建築物而不具獨立性之部分,亦為抵押權效力所及。但其附加部分為獨立之物,如係於抵押權設定後附加者,準用第八百七十七條之規定。

幸福】評論

第862條之1  抵押物滅失之殘餘物,仍為抵押權效力所及。抵押物之成分非依物之通常用法而分離成為獨立之動產者,亦同。   前項情形,抵押權人得請求占有該殘餘物或動產,並依質權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小李子】評論

第877條(營造建築物之併付拍賣權)  ...

Ya-ping Siao】評論

44. 契約無特別約定時,下列何者為抵押權擔保範圍?(A)原債權(B)遲延利息(&利息)(C)違約金(D)實行抵押權之費用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

阿宏】評論

第 861 條抵押權所擔保者為原債權、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及實行抵押權之費用。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