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甲在自己所有之 L 地上,為乙設定典權,約定期限 25 年,附有絕賣條款並經登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絕賣條款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B)典權存續期間,乙不得將典物轉典於第三人丙
(C)因該典權約定期限逾 20 年,縮短為 20 年
(D)甲到期不回贖時,乙取得該 L 地之所有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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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粉紅小象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民法§ 912 典權不超過 30 年的期限民法§ 913 第 1 項也規定,典權期限如未超過 15 年,就不得訂立絕賣條款。

【用戶】粉紅小象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民法§ 912 典權不超過 30 年的期限民法§ 913 第 1 項也規定,典權期限如未超過 15 年,就不得訂立絕賣條款。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下

【評論內容】A絕賣條款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民法第913條第三項 (B) 典權存續期間,乙得將典物轉典於第三人丙民法第915條第一項前段典權存續中,典權人得將典物轉典或出租於他人。(C) 因該典權約定期限逾 30 年,縮短為 30 年民法第912條(D) 甲到期不回贖時,乙取得該 L 地之所有權 民法第913條第二項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