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涉嫌在公園傷害乙,經乙向派出所員警提出告訴後,隔日員警偕同乙前往該公園巡查,乙突見甲在公園內遊蕩,於是大叫:「就是他、就是他!」,下列程序之進行,何者正確?
(A)員警得以現行犯逮捕甲
(B)若員警上前盤問,經甲同意後隨即到派出所說明案情。甲在派出所自白犯行,員警應立即解送至該管檢察官
(C)若員警上前盤問,經甲同意後隨即到派出所說明案情。甲在派出所自白犯行,但不同意至地方法院檢察署向檢察官說明案情,員警得立即加以逮捕,並解送至地方法院檢察署
(D)若員警上前盤問,經甲同意後隨即到派出所說明案情,且亦同意至地方法院檢察署向檢察官說明案情。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有羈押之必要,依法應先加以逮捕,才能向法院聲請羈押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83264
統計:A(40),B(156),C(33),D(49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羈押之延長、不服再議後之交付審判、準備程序

用户評論

Barbie Hung】評論

拘捕前置主義 刑訴229第三項

五色幸運草】評論

第 228 條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前項偵查,檢察官得限期命檢察事務官、第二百三十條之司法警察官或第二百三十一條之司法警察調查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並提出報告。必要時,得將相關卷證一併發交。實施偵查非有必要,不得先行傳訊被告。被告經傳喚、自首或自行到場者,檢察官於訊問後認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各款或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而無聲請羈押之必要者,得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但認有羈押之必要者,得予逮捕,並將逮捕所依據之事實告知被告後,聲請法院羈押之。第九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之規定於本項之情形準用之。

好貓咪】評論

甲涉嫌在公園傷害乙,經乙向派出所員警提出告訴後,隔日員警偕同乙前往該公園巡查,乙突見甲在公園內遊蕩,於是大叫:「就是他、就是他!」,下列程序之進行,何者正確? (A)員警得以現行犯逮捕甲 員警是隔日到公園的,此時甲並沒有在傷害乙,並不是現行犯,不能逮捕(B)若員警上前盤問,經甲同意後隨即到派出所說明案情。甲在派出所自白犯行,員警應立即解送至該管檢察官 刑訴229條前項司法警察官,應將調查之結果,移送該管檢察官;如接受被拘提或逮捕之犯罪嫌疑人,除有特別規定外,應解送該管檢察官。但檢察官命其解送者,應即解送。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未經拘提或逮捕者,不得解送。甲是自己同意到派出所的,並不是被拘提、逮捕到派出所的,...

snoopy75smb】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 229 條 (協助檢察官偵查之司法警察官)下列各員,於其管轄區域內為司法警察官,有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之職權:一、警政署署長、警察局局長或警察總隊總隊長。二、憲兵隊長官。三、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相當於前二款司法警察官之職權者。前項司法警察官,應將調查之結果,移送該管檢察官;如接受被拘提或逮捕之犯罪嫌疑人,除有特別規定外,應解送該管檢察官。但檢察官命其解送者,應即解送。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未經拘提或逮捕者,不得解送。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96 年度聲字第 980 號 刑事裁定裁判案由:違反洗錢防制法裁判日期:民國 96 年 11 月 07 日理由節錄:二、聲請意旨略以:㈠按刑事訴訟法第 229 條第 3 項、...

JHIHZUN WU】評論

這題很簡單 就是要先拘捕再解送 但說個題外話 如果甲不同意 是不是就不能逮捕他了畢竟好像也沒有合法的拘捕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