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申請歸化時,對於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其認定、測試之標準,由下列何者定之?
(A)戶政事務所
(B)縣(市)政府
(C)內政部
(D)行政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1671
統計:A(30),B(19),C(1059),D(41),E(0)

用户評論

【用戶】有夢的小非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見:國籍法第三條第二項(...由內政部定之)

【用戶】Bao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105年12月21日修)國籍法第3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並具備下列各款要件者,得申請歸化: 一、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五年以上。 二、年滿二十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 三、無不良素行,且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 四、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五、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前項第三款所定無不良素行,其認定、邀集專家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研議 程序、定期檢討機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第一項第五款所定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其認定、測試、免試、收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