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hen Chu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第4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特殊教育課程,應依學生之個別需求,彈性調整課程及學習時數,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為之。前項課程之調整,包括學習內容、歷程、環境及評量方式。【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第8條學校實施多元評量,應考量科目或領域性質、教學目標與內容、學生學習優勢及特殊教育需求。學校定期評量之調整措施,應參照個別化教育計畫,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