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2 某日檢察官甲接到其大學同學乙律師之邀約,前往某日本料理店與其聚餐敘舊,問:下列關於檢察官倫理之敘述,何者正確?
(A)若甲在受邀約時知悉乙為甲現正承辦中某煙毒案被告之辯護人,但因係同窗之故,仍得前往參加此一聚餐
(B)若甲到聚餐處,發現乙所邀朋友中有一現正為其所偵查中犯罪嫌疑人,此時,甲基於人情,仍可參與此一聚餐,待事後再向乙抱怨
(C)若甲到聚餐處,發現乙所邀朋友中,有現正為其所偵查之犯罪嫌疑人,甲應即告退
(D)甲係檢察官,對於律師之邀約,無論是否大學同學,均不應答應前往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64407
統計:A(4),B(0),C(102),D(8),E(0)

用户評論

【用戶】不純正工程人員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25 條檢察官應避免從事與檢察公正、廉潔形象不相容或足以影響司法尊嚴之社交活動。檢察官若懷疑其所受邀之應酬活動有影響其職務公正性或涉及利益輸送等不當情形時,不得參與;如於活動中發現有前開情形者,應立即離去或採取必要之適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