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朝,游成上榜的形狀(11】評論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處分之無效事由?(A)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B)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C)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D)違反有關土地管轄之規定 ----------【無效 (法律行為) 】無效法律行為,是一個法律專業術語,意思是指某法律行為成立後,它的生效要件有重大瑕疪,而立法者想要讓此法律關係溯及至該法律行為成立前之狀態。簡言之,該法律行為雖然在事實上已經完成,但在法律上自始完全不承認其效力 。法律行為無效之意涵,分為自始無效、確定無效、當然無效以及絕對無效:自始確定無效:指該無效之法律行為,於成立時,已不會發生效力。確定無效:指該無效之法律行為已確定不能生效,縱使嗣後情事變遷而令無效之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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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訣: 關證人放風事大 (...
【我要考上四書】評論
違反土地管轄 得撤銷非無效違反專屬管轄與缺乏事務權限 無效
【琪_111人事行政高考上榜】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 115 條行政處分違反土地管轄之規定者,除依第一百十一條第六款規定而無效者外,有管轄權之機關如就該事件仍應為相同之處分時,原處分無須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