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甲喪妻,有丙、丁二子。經人介紹與乙女結婚。甲死亡時留有遺產新臺幣(下同)1200 萬元。妻乙對甲有 300 萬元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遺產分割時,妻乙可獲得多少金額之財產?
(A) 300 萬元
(B) 400 萬元
(C) 600 萬元
(D) 90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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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題海一滴水】評論

第一順位繼承人與配偶均分乙丙丁均分1200...

Lin Tony】評論

同意三樓,剩餘財產分配的金額,應該不是遺產分割的標的吧乙拿了300剩財,900中的1/3,即300才是遺產分割後的結果,如果答案為600,則表示剩餘財產也是遺產的一部,應該是不正確的

ghj4122351276】評論

我也覺得這題很怪...4樓說的是實務見解,但法條並沒有明文規定如果硬要解釋,應該是因為問的是財產不是遺產「妻乙可獲得多少金額之財產」故剩餘財產的300萬+遺產分配300萬=600萬但如果是問「妻乙可獲得多少金額之遺產」應該就是只有300萬了

TOP】評論

又是看錯題目 以為只問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