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2001 年國際法院 「拉格蘭德案」 (LaGrand Case, Germany v.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德國籍公民拉格蘭德兄弟因為搶劫銀行和謀殺,被美國亞利桑那州法院判處死刑。由於二兄弟在被逮捕時,並未被告知依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其應享有之權利,所以國際法院以為美國違反了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第 36 條第 1 項 b 款。該案再一次的支持「國際法至上」(supremacy of international law)原則,請回答下列問題:
【題組】⑴何謂「國際法至上」(supremacy of international law)原則?(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09217
統計:A(2538),B(395),C(274),D(478),E(1)

用户評論

【用戶】學習中的小出納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證券交易法第144 條  證券交易所得依法令或上市契約之規定,報經主管機關核准,終止有價證券上市。

【用戶】Deborah Chu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A下市B一時性暫停

【用戶】玉景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感謝m(_ _)m

【用戶】葉玉琴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原第9題9 執行法院於執行債務人平時展示之古董時,竟不知去向,詢問債務人之家屬亦不得要領,於是通知債務人到場報告。該債務人若相應不理時,法院得如何處置?A.得拘提債務人到場報告,必要時得管收之B.得搜索其住宅,以發現該批古董C.得通知其家屬到場報告,必要時亦得拘提D.得通知保管該批古董之關係人,展開調查答案:答A或B均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