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0.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人傷亡或財產損失者,各該級政府依法應負法定補償責任,各該級政府已支付之費用,於下列何種情形,得向警察人員求償?
(A)警察人員依法使用警械因而致人傷亡或財產損失時
(B)警察人員依法使用警械因而致第三人傷亡或財產損失時
(C)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故意違法使用警械因而致人傷亡或財產損失時
(D)警察人員執行職務,因過失違法使用警械因而致人傷亡或財產損失時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38053
統計:A(5),B(22),C(742),D(2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警械使用條例

用户評論

【用戶】Yuri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警械使用條例第 11 條 警察人員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因而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 ,應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使用警械規定,因而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 損失者,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其出於故 意之行為,各該級政府得向其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