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下列有關不動產經紀業營業保證金之敘述,何者有誤?
(A) 營業保證金依法原則上得隨經紀人員之債務債權關係而為讓與
(B) 經紀業因合併、變更組織時對其所繳存之營業保證金之權利應隨之移轉
(C) 經紀業申請解散者,得自核准註銷營業之日滿一年後二年內,請求退還原繳存之營業保證金
(D) 經紀業申請解散而請求退還原繳存之營業保證金者,不包括營業保證金之孳息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92774
統計:A(383),B(12),C(10),D(1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test1、不動產、經紀

用户評論

【用戶】Nick Lin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9 條

【用戶】Nick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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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9 條

【用戶】夏靖綸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9條營業保證金獨立原則營業保證金獨立於經紀業及經紀人員之外,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不因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之債務債權關係而為讓與、扣押、抵消或設定負擔。經紀業因合併、變更組織時對其所繳存之營業保證金之權利應隨之移轉其因申請解散者,得自核准註銷營業之日滿一年後兩年內,請求退還原繳存之營業保證金。但不包括營業保證金之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