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 Hong-Wei】評論
第 19 條教師之待遇分本薪 (年功薪) 、加給及獎金三種。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本薪以學經歷及年資敘定薪級;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之本薪以級別、學經歷及年資敘定薪級。加給分為職務加給、學術研究加給及地域加給三種。
【Chui Cheng】評論
獎金是指年終獎金嗎??
【Dong-Jin Wu】評論
不休假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