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不動產占有人具備不動產所有權時效取得之要件時,得主張下列何種權利?
(A)當然取得其所有權
(B)請求原所有人協同辦理所有權登記
(C)起訴請求法院判決,原所有人應協同辦理所有權登記
(D)單獨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62125
統計:A(16),B(46),C(24),D(243),E(0)

用户評論

【用戶】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第769條

【用戶】徐唯展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769 條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