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甲出國經商,將其屋委託乙代為看管,乙違背甲之本意,出租給丙開設咖啡廳,以收取
租金牟利,乙所犯何罪?
(A)業務侵占罪
(B)竊佔罪
(C)背信罪
(D)詐欺罪

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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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簡單0.8

用户評論

【用戶】Chih-she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背信罪: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