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Ting Hsiao】評論
大學法 第三十一條大學得辦理推廣教育,以修讀科目或學分為原則。但修滿系、所規定學分,考核成績合格,並經入學考試合格者,得依前條規定,授予學位。前項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Angel Wang】評論
「正確」&「不正確」要看清楚!!
【麥創智】評論
進修部學士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