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3.對於「身心障礙幼兒」與「發展遲緩幼兒」的敘述,何者不適當?
(A)都是 6 歲以下的幼兒
(B)都是早期療育的對象
(C)「身心障礙幼兒」有可能在早期療育後其發展與一般幼兒相同
(D)「發展遲緩幼兒」有可能在早期療育後其發展與一般幼兒相同。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5082
統計:A(572),B(205),C(5349),D(95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國民教育、影響發展的因素

用户評論

陳南寧】評論

To 1F : 大概可以這想吧,如果今天有一位身心障礙幼兒一出生就失明(完全看不見)了,我想就算再怎樣施予早期療育也沒辦法讓孩子與一般幼兒相同吧~~(個人想法,歡迎指教)

陳思婷】評論

請問D為何對呢

ohohohG】評論

發展遲緩指的是6歲以下的幼兒與一般同年齡的兒童相較之下,有身心發展遲緩的可能性,但是經過診斷後醫生無法確切評斷這為兒童是什麼症狀,意思是因為無法歸類所以暫時被歸於發展遲緩。

Austin Chen】評論

B感覺有問題,對象有包含身心障礙幼兒嗎

Tsz Ting Wang】評論

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的最大差異在於,身心障礙兒童可能因其感官障礙或身體功能的限制,而產生發展 遲緩的現象(如聽障兒童普遍會表現出語言發展遲緩問題),但是發展遲緩兒童則不一定具有不可恢復的生理障礙,且其問題通常可藉由改變不良因素而予以去除或 改善。雖然大部分的發展遲緩兒童仍與一般幼兒有明顯的差距,不過他們仍有趕上正常兒童的潛力與機會,若不及早透過適當的協助與療育,則最後有可能演變成身 心障礙者,此乃發展遲緩兒童一個很重要的特質,也是早期介入的主要原因(施怡廷,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