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倫倫】評論
Habermas認為,一個成功的言辭行動,不僅是能說出合乎文法及語用的句子,更重要的是當事者雙方都能進入彼此認同的人際關係中。而這種被認同的人際關係之所以可能,乃在於建立說話者的言辭行動是否符合以下幾種假設:1.可理解性(comprehensibility):即要能以對方所能理解的溝通方式來溝通。 2.真實性(truth):即所要發言的命題中所涉及的對象確實存在,或其所陳述的事實狀態確實為真。 3.真誠性(truthfulness):說話者能真誠地表露意向,毫不虛偽,以博得聽者的信任。 4.適切性(rightness):即說話者的發言能夠符合彼此雙方所遵守的法律及規範系統;亦即必須有共識,才能使聽者很容易地接納他的發言。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馬溝理切石城(要蓋馬溝 理當切除地上像城牆般的石頭)哈伯馬斯。溝通理性。理解。真誠。適切。真實。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馬溝理切石城(要蓋馬溝 理當切除地上像城牆般的石頭)哈伯馬斯。溝通理性。理解。真誠。適切。真實。
【CSY】評論
適切性也可描述為正當性記:理當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