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嬌嬌琳】評論
一、家庭成員關係紊亂或家庭衝突:如家中成人時常劇烈爭吵、無婚姻關係帶年幼子女與人同居、藥酒癮、精神疾病、犯罪前科等,以致影響兒少受照顧及身心正常發展。二、家中兒童少年父母或主要照顧者從事特種行業或罹患精神疾病、酒癮藥癮並未就醫或未持續就醫,以致影響兒少受照顧及身心正常發展。三、家中成員曾有自殺傾向或自殺紀錄者,以致影響兒少受照顧及身心正常發展。四、因貧困、單親、隔代教養或其他不利因素,以致影響兒少受照顧及身心正常發展。五、非自願性失業或重複失業者:負擔家計者遭裁員、資遣、強迫退休等,以致影響兒少受照顧及身心正常發展。六、負擔家計者死亡、出走、重病、入獄服刑等,以致影響兒少受照顧及身心正常發展。七、其他╴╴╴╴╴╴╴╴╴╴╴╴╴╴╴╴╴╴,以致影響兒少受照顧及身心正常發展。
【Yishan Lo】評論
所以B{不}屬於高風險家庭阿!!!
【Jemmy】評論
B選項-已界定為特殊教育服務對象(已經接受服務)ACD-則要歸為正常家庭,它又不是;因為家庭存著即將變為「特殊服務對象」的危險因子,希望透過輔導將此一風險因子帶來的問題降到最低,故歸為「高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