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下列何種情形法院得為中間判決?
(A)就獨立之攻擊或防禦方法,未達於裁判之程度
(B)就訴訟標的之一部達於裁判之程度
(C)當事人就請求之原因與數額有爭執,法院認為請求之原因正當
(D)就訴訟標的之全部未達於裁判之程度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32609
統計:A(40),B(261),C(441),D(23),E(0)

用户評論

【用戶】Ruting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民訴 第 383 條 法院得為中間判決: 1.種獨立之攻擊或防禦方法,達於可為裁判之程度者--A2.請求之原因及數額俱有爭執時,法院以其原因為正當者--C民訴 第 382 條 法院得為一部之終局判決: 1.訴訟標的之一部或以一訴主張之數項標的,其一達於可為裁判之程度者--B2.本訴或反訴達於可為裁判之程度者

【用戶】elma0316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為什麼b不對?

【用戶】能把握的只有現在!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回樓上,B是一部判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