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 Cheng Ha】評論
營業規章207: 查詢期限國內郵件自交寄之日起算6個月,國際郵件自交寄之次日起算6個月,逾期限者,郵局得不予查詢,並不負補償之責。營業規章210: 郵件經查詢如有遺失、被竊或毀損依法應予補償者,郵局應儘速支付補償金,至遲應自查詢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之。國際郵件經查詢逾3個月仍未能獲致結果時,郵局得依寄件人之要求先予補償,但寄件人須以書面聲明如不合補償條件時,願將已領之補償金退還。
【張詠竣】評論
謝謝
【Rmi】評論
第二百零七條查詢期限國內郵件自交寄之日起算六個月,國際郵件自交寄之次日起算六個月,逾期限者,郵局得不予查詢,並不負補償之責。
【陳進凱】評論
條文已改 營業規章 207條前條之查詢期限自交寄之次日起算六個月 但國際快捷郵件查詢期限自交寄之次日起算四個月
【yukimi】評論
郵件處理規則第60條掛號郵件之查詢期限自交寄之次日起算六個月,但國際快捷郵件查詢期限自交寄之次日起算四個月。條文已改,請站僕修正為A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