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6.某甲於 102 年 4 月 1 日交寄國內掛號信函,有關郵件查詢及補償說明,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查詢期限,國內郵件自交寄之次日起算 6 個月
(B)某甲於 102 年 10 月 1 日辦理查詢時,郵局得不予查詢,並不負補償責任
(C)郵局經查如應支付補償金者,至遲應自查詢之日起 6 個月內為之
(D)國際郵件,經查詢逾 6 個月仍未能獲致結果時,寄件人得以書面聲明,如不符合補償條件者,願將已領之補償金退還,向郵局申請先予補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18396
統計:A(555),B(5842),C(650),D(108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郵件補償

用户評論

【用戶】Yang Cheng Ha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營業規章207: 查詢期限國內郵件自交寄之日起算6個月,國際郵件自交寄之次日起算6個月,逾期限者,郵局得不予查詢,並不負補償之責。營業規章210:  郵件經查詢如有遺失、被竊或毀損依法應予補償者,郵局應儘速支付補償金,至遲應自查詢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之。國際郵件經查詢逾3個月仍未能獲致結果時,郵局得依寄件人之要求先予補償,但寄件人須以書面聲明如不合補償條件時,願將已領之補償金退還。

【用戶】張詠竣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謝謝

【用戶】Rmi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第二百零七條查詢期限國內郵件自交寄之日起算六個月,國際郵件自交寄之次日起算六個月,逾期限者,郵局得不予查詢,並不負補償之責。

【用戶】陳進凱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條文已改 營業規章 207條前條之查詢期限自交寄之次日起算六個月 但國際快捷郵件查詢期限自交寄之次日起算四個月

【用戶】yukimi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郵件處理規則第60條掛號郵件之查詢期限自交寄之次日起算六個月,但國際快捷郵件查詢期限自交寄之次日起算四個月。條文已改,請站僕修正為A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