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ckbin Chi】評論
處理規則 第 二十 條 郵件上之郵票或其他表示郵資已付之符誌,有剪割、拼集、塗刮、塗抹膠漿或已使用且經洗刷者,不為遞送。
【herbage28】評論
郵政人員加重其刑至1/2。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郵件上之郵票或其他表示郵資已付之符誌,有剪割、拼集、塗刮、塗抹膠漿或已 使用且經刷洗者,該郵件應如何處理--相關郵件不為遞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