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喵】評論
第 10 條 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應依當事人之請求,就其蒐集之個人資料,答覆查詢、提供閱覽或製給複製本。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妨害國家安全、外交及軍事機密、整體經濟利益或其他國家重大利益。→A二、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B三、妨害該蒐集機關或第三人之重大利益。→D
【Ya Hui Chang】評論
個§10
【WEI】評論
請問一下第三人之重大利益是指?有例子嗎
【fan】評論
第 10 條
【黃薏如】評論
第 10 條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應依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