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頓】評論
「高價值言論」(例如政治、宗教、學術言論)受到較高度之保障,而「低價值言論」(例如商業言論、色情言論、猥褻言論)僅受到較低度之保障。AB:屬於政治言論,受到較高度之保障;C:屬於「商業言論」(編按:「商業言論」乃大法官正式採用之專有名詞,至於「低價值言論」、「色情言論」、「猥褻言論」等,目前僅為學者所使用之名稱喔!),僅受到較低度之保障;D:同時屬於「商業言論」與「色情言論」,理論上應受到更低度之保障,亦即其可受較大之限制。http://tw.myblog.yahoo.com/melbourne-law/article?mid=3858&prev=3859&next=-1
【Deep breath】評論
題目若改為8.下列何種言論相較之下,應受限制? 感覺就變很簡單了⋯⋯藥物廣告-要受事前審查<-被騙了..QQ
【derek801204】評論
下列何種言論相較之下,可受較大之限制(A)鼓吹臺灣獨立 政治言論 高保障(B)主張共產主義 政治言論 高保障(C)藥物廣告 商業言論 中保障(D)在網際網路上徵求 16 歲少女當援交對象 商業+色情 低保障
【emma】評論
D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所以絕對不被允許
【芹】評論
備註一個~現在已經修法不稱性交易防制條例了~改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芹(公職社工師已上榜)】評論
備註一個~現在已經修法不稱性交易防制條例了~改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