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o Ming Che】評論
亦稱此為 聚合處分 有錯請指導
【peggy030】評論
送達行政程序法§100 I:「書面之行政處分,應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書面以外之行政處分,應以其他適當方法通知或使其知悉。」效力 → §110 I:「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起;書面以外之行政處分自以其他適當方法通知或使其知悉時起,依送達、通知或使知悉之內容對其發生效力。」釋字第663號解釋 稅捐稽徵法第19條第3項對公同共有人一人為送達,效力及於全體,違憲?人民之財產權、訴願及訴訟權,為憲法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所保障。核定稅捐通知書之送達,不僅涉及人民財產權之限制,亦攸關人民得否知悉其內容,並對其不服而提起行政爭訟之權利。人民之權利遭受公權力侵害時,根據憲法第十六條規定,有權循國家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