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子】評論
第1065條(認領之效力及認領之擬制及非婚生子女與生母之關係)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澤村.史賓瑟.英梨梨】評論
這題出得有點模棱兩可,不仔細看會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