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根據「警察偵查犯罪手冊」搜索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任何處所皆不得進行夜間搜索
(B)搜索完畢得逕行離開,無須將搜索之處所恢復原狀
(C)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搜索時不得有任何第三人在場
(D)搜索女性身體,應由女性行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女王可可小煤炭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警察偵查犯罪手冊(A)第163點有人住居或看守之住宅,或其他處所,不得於夜間入內搜索或扣押。但經住居人、看守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承諾或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惟應記明其事由於搜索扣押筆錄。 日間已開始搜索或扣押者,得繼續至夜間。第164點下列處所,夜間亦得入內搜索或扣押: (一)假釋人住居或使用者。 (二)旅店、飲食店或其他於夜間公眾可以出入之處所,仍在公開時間內者。 (三)常用為賭博、妨害性自主或妨害風化之行為者。(B)第167點執行搜索時,除有不得已之情形外,不得損毀房屋及器物;搜索完畢後,應儘可能恢復原狀。(C)第161點執行搜索及扣押得開啟鎖扃、封緘或為其他必要之處分,搜索中止者,於必要時應將該處閉鎖,並派人看守。 執行搜索及扣押時,得封鎖現場,禁止在場人員離去,或禁止刑事訴訟法第143條所定之被告、犯罪嫌疑人或第三人以外之人進入該處所。 對於違反前項禁止命令者,得命其離開或交由適當之人看守至執行終了。(D)第159點搜索婦女之身體,應由婦女行之。但不能由婦女行之者,不在此限。

【用戶】三等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依警察偵查犯罪手冊第159點搜索婦女之身體,應由婦女行之。但不能由婦女行之者,不在此限。第163點有人住居或看守之住宅,或其他處所,不得於夜間入內搜索或扣押。但經住居人、看守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承諾或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惟應記明其事由於搜索扣押筆錄。日間已開始搜索或扣押者,得繼續至夜間。第167點執行搜索時,除有不得已之情形外,不得損毀房屋及器物;搜索完畢後,應儘可能恢復原狀。

【用戶】女王可可小煤炭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警察偵查犯罪手冊(A)第163點有人住居或看守之住宅,或其他處所,不得於夜間入內搜索或扣押。但經住居人、看守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承諾或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惟應記明其事由於搜索扣押筆錄。 日間已開始搜索或扣押者,得繼續至夜間。第164點下列處所,夜間亦得入內搜索或扣押: (一)假釋人住居或使用者。 (二)旅店、飲食店或其他於夜間公眾可以出入之處所,仍在公開時間內者。 (三)常用為賭博、妨害性自主或妨害風化之行為者。(B)第167點執行搜索時,除有不得已之情形外,不得損毀房屋及器物;搜索完畢後,應儘可能恢復原狀。(C)第161點執行搜索及扣押得開啟鎖扃、封緘或為其他必要之處分,搜索中止者,於必要時應將該處閉鎖,並派人看守。 執行搜索及扣押時,得封鎖現場,禁止在場人員離去,或禁止刑事訴訟法第143條所定之被告、犯罪嫌疑人或第三人以外之人進入該處所。 對於違反前項禁止命令者,得命其離開或交由適當之人看守至執行終了。(D)第159點搜索婦女之身體,應由婦女行之。但不能由婦女行之者,不在此限。

【用戶】三等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依警察偵查犯罪手冊第159點搜索婦女之身體,應由婦女行之。但不能由婦女行之者,不在此限。第163點有人住居或看守之住宅,或其他處所,不得於夜間入內搜索或扣押。但經住居人、看守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承諾或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惟應記明其事由於搜索扣押筆錄。日間已開始搜索或扣押者,得繼續至夜間。第167點執行搜索時,除有不得已之情形外,不得損毀房屋及器物;搜索完畢後,應儘可能恢復原狀。

【用戶】女王可可小煤炭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警察偵查犯罪手冊(A)第163點有人住居或看守之住宅,或其他處所,不得於夜間入內搜索或扣押。但經住居人、看守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承諾或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惟應記明其事由於搜索扣押筆錄。 日間已開始搜索或扣押者,得繼續至夜間。第164點下列處所,夜間亦得入內搜索或扣押: (一)假釋人住居或使用者。 (二)旅店、飲食店或其他於夜間公眾可以出入之處所,仍在公開時間內者。 (三)常用為賭博、妨害性自主或妨害風化之行為者。(B)第167點執行搜索時,除有不得已之情形外,不得損毀房屋及器物;搜索完畢後,應儘可能恢復原狀。(C)第161點執行搜索及扣押得開啟鎖扃、封緘或為其他必要之處分,搜索中止者,於必要時應將該處閉鎖,並派人看守。 執行搜索及扣押時,得封鎖現場,禁止在場人員離去,或禁止刑事訴訟法第143條所定之被告、犯罪嫌疑人或第三人以外之人進入該處所。 對於違反前項禁止命令者,得命其離開或交由適當之人看守至執行終了。(D)第159點搜索婦女之身體,應由婦女行之。但不能由婦女行之者,不在此限。

【用戶】三等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依警察偵查犯罪手冊第159點搜索婦女之身體,應由婦女行之。但不能由婦女行之者,不在此限。第163點有人住居或看守之住宅,或其他處所,不得於夜間入內搜索或扣押。但經住居人、看守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承諾或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惟應記明其事由於搜索扣押筆錄。日間已開始搜索或扣押者,得繼續至夜間。第167點執行搜索時,除有不得已之情形外,不得損毀房屋及器物;搜索完畢後,應儘可能恢復原狀。

【用戶】女王可可小煤炭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警察偵查犯罪手冊(A)第163點有人住居或看守之住宅,或其他處所,不得於夜間入內搜索或扣押。但經住居人、看守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承諾或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惟應記明其事由於搜索扣押筆錄。 日間已開始搜索或扣押者,得繼續至夜間。第164點下列處所,夜間亦得入內搜索或扣押: (一)假釋人住居或使用者。 (二)旅店、飲食店或其他於夜間公眾可以出入之處所,仍在公開時間內者。 (三)常用為賭博、妨害性自主或妨害風化之行為者。(B)第167點執行搜索時,除有不得已之情形外,不得損毀房屋及器物;搜索完畢後,應儘可能恢復原狀。(C)第161點執行搜索及扣押得開啟鎖扃、封緘或為其他必要之處分,搜索中止者,於必要時應將該處閉鎖,並派人看守。 執行搜索及扣押時,得封鎖現場,禁止在場人員離去,或禁止刑事訴訟法第143條所定之被告、犯罪嫌疑人或第三人以外之人進入該處所。 對於違反前項禁止命令者,得命其離開或交由適當之人看守至執行終了。(D)第159點搜索婦女之身體,應由婦女行之。但不能由婦女行之者,不在此限。

【用戶】三等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依警察偵查犯罪手冊第159點搜索婦女之身體,應由婦女行之。但不能由婦女行之者,不在此限。第163點有人住居或看守之住宅,或其他處所,不得於夜間入內搜索或扣押。但經住居人、看守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承諾或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惟應記明其事由於搜索扣押筆錄。日間已開始搜索或扣押者,得繼續至夜間。第167點執行搜索時,除有不得已之情形外,不得損毀房屋及器物;搜索完畢後,應儘可能恢復原狀。

【用戶】女王可可小煤炭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警察偵查犯罪手冊(A)第163點有人住居或看守之住宅,或其他處所,不得於夜間入內搜索或扣押。但經住居人、看守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承諾或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惟應記明其事由於搜索扣押筆錄。 日間已開始搜索或扣押者,得繼續至夜間。第164點下列處所,夜間亦得入內搜索或扣押: (一)假釋人住居或使用者。 (二)旅店、飲食店或其他於夜間公眾可以出入之處所,仍在公開時間內者。 (三)常用為賭博、妨害性自主或妨害風化之行為者。(B)第167點執行搜索時,除有不得已之情形外,不得損毀房屋及器物;搜索完畢後,應儘可能恢復原狀。(C)第161點執行搜索及扣押得開啟鎖扃、封緘或為其他必要之處分,搜索中止者,於必要時應將該處閉鎖,並派人看守。 執行搜索及扣押時,得封鎖現場,禁止在場人員離去,或禁止刑事訴訟法第143條所定之被告、犯罪嫌疑人或第三人以外之人進入該處所。 對於違反前項禁止命令者,得命其離開或交由適當之人看守至執行終了。(D)第159點搜索婦女之身體,應由婦女行之。但不能由婦女行之者,不在此限。

【用戶】三等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依警察偵查犯罪手冊第159點搜索婦女之身體,應由婦女行之。但不能由婦女行之者,不在此限。第163點有人住居或看守之住宅,或其他處所,不得於夜間入內搜索或扣押。但經住居人、看守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承諾或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惟應記明其事由於搜索扣押筆錄。日間已開始搜索或扣押者,得繼續至夜間。第167點執行搜索時,除有不得已之情形外,不得損毀房屋及器物;搜索完畢後,應儘可能恢復原狀。

【用戶】女王可可小煤炭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警察偵查犯罪手冊(A)第163點有人住居或看守之住宅,或其他處所,不得於夜間入內搜索或扣押。但經住居人、看守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承諾或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惟應記明其事由於搜索扣押筆錄。 日間已開始搜索或扣押者,得繼續至夜間。第164點下列處所,夜間亦得入內搜索或扣押: (一)假釋人住居或使用者。 (二)旅店、飲食店或其他於夜間公眾可以出入之處所,仍在公開時間內者。 (三)常用為賭博、妨害性自主或妨害風化之行為者。(B)第167點執行搜索時,除有不得已之情形外,不得損毀房屋及器物;搜索完畢後,應儘可能恢復原狀。(C)第161點執行搜索及扣押得開啟鎖扃、封緘或為其他必要之處分,搜索中止者,於必要時應將該處閉鎖,並派人看守。 執行搜索及扣押時,得封鎖現場,禁止在場人員離去,或禁止刑事訴訟法第143條所定之被告、犯罪嫌疑人或第三人以外之人進入該處所。 對於違反前項禁止命令者,得命其離開或交由適當之人看守至執行終了。(D)第159點搜索婦女之身體,應由婦女行之。但不能由婦女行之者,不在此限。

【用戶】三等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依警察偵查犯罪手冊第159點搜索婦女之身體,應由婦女行之。但不能由婦女行之者,不在此限。第163點有人住居或看守之住宅,或其他處所,不得於夜間入內搜索或扣押。但經住居人、看守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承諾或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惟應記明其事由於搜索扣押筆錄。日間已開始搜索或扣押者,得繼續至夜間。第167點執行搜索時,除有不得已之情形外,不得損毀房屋及器物;搜索完畢後,應儘可能恢復原狀。

【用戶】女王可可小煤炭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警察偵查犯罪手冊(A)第163點有人住居或看守之住宅,或其他處所,不得於夜間入內搜索或扣押。但經住居人、看守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承諾或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惟應記明其事由於搜索扣押筆錄。 日間已開始搜索或扣押者,得繼續至夜間。第164點下列處所,夜間亦得入內搜索或扣押: (一)假釋人住居或使用者。 (二)旅店、飲食店或其他於夜間公眾可以出入之處所,仍在公開時間內者。 (三)常用為賭博、妨害性自主或妨害風化之行為者。(B)第167點執行搜索時,除有不得已之情形外,不得損毀房屋及器物;搜索完畢後,應儘可能恢復原狀。(C)第161點執行搜索及扣押得開啟鎖扃、封緘或為其他必要之處分,搜索中止者,於必要時應將該處閉鎖,並派人看守。 執行搜索及扣押時,得封鎖現場,禁止在場人員離去,或禁止刑事訴訟法第143條所定之被告、犯罪嫌疑人或第三人以外之人進入該處所。 對於違反前項禁止命令者,得命其離開或交由適當之人看守至執行終了。(D)第159點搜索婦女之身體,應由婦女行之。但不能由婦女行之者,不在此限。

【用戶】三等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依警察偵查犯罪手冊第159點搜索婦女之身體,應由婦女行之。但不能由婦女行之者,不在此限。第163點有人住居或看守之住宅,或其他處所,不得於夜間入內搜索或扣押。但經住居人、看守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承諾或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惟應記明其事由於搜索扣押筆錄。日間已開始搜索或扣押者,得繼續至夜間。第167點執行搜索時,除有不得已之情形外,不得損毀房屋及器物;搜索完畢後,應儘可能恢復原狀。

【用戶】女王可可小煤炭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警察偵查犯罪手冊(A)第163點有人住居或看守之住宅,或其他處所,不得於夜間入內搜索或扣押。但經住居人、看守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承諾或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惟應記明其事由於搜索扣押筆錄。 日間已開始搜索或扣押者,得繼續至夜間。第164點下列處所,夜間亦得入內搜索或扣押: (一)假釋人住居或使用者。 (二)旅店、飲食店或其他於夜間公眾可以出入之處所,仍在公開時間內者。 (三)常用為賭博、妨害性自主或妨害風化之行為者。(B)第167點執行搜索時,除有不得已之情形外,不得損毀房屋及器物;搜索完畢後,應儘可能恢復原狀。(C)第161點執行搜索及扣押得開啟鎖扃、封緘或為其他必要之處分,搜索中止者,於必要時應將該處閉鎖,並派人看守。 執行搜索及扣押時,得封鎖現場,禁止在場人員離去,或禁止刑事訴訟法第143條所定之被告、犯罪嫌疑人或第三人以外之人進入該處所。 對於違反前項禁止命令者,得命其離開或交由適當之人看守至執行終了。(D)第159點搜索婦女之身體,應由婦女行之。但不能由婦女行之者,不在此限。

【用戶】三等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依警察偵查犯罪手冊第159點搜索婦女之身體,應由婦女行之。但不能由婦女行之者,不在此限。第163點有人住居或看守之住宅,或其他處所,不得於夜間入內搜索或扣押。但經住居人、看守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承諾或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惟應記明其事由於搜索扣押筆錄。日間已開始搜索或扣押者,得繼續至夜間。第167點執行搜索時,除有不得已之情形外,不得損毀房屋及器物;搜索完畢後,應儘可能恢復原狀。

【用戶】女王可可小煤炭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警察偵查犯罪手冊(A)第163點有人住居或看守之住宅,或其他處所,不得於夜間入內搜索或扣押。但經住居人、看守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承諾或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惟應記明其事由於搜索扣押筆錄。 日間已開始搜索或扣押者,得繼續至夜間。第164點下列處所,夜間亦得入內搜索或扣押: (一)假釋人住居或使用者。 (二)旅店、飲食店或其他於夜間公眾可以出入之處所,仍在公開時間內者。 (三)常用為賭博、妨害性自主或妨害風化之行為者。(B)第167點執行搜索時,除有不得已之情形外,不得損毀房屋及器物;搜索完畢後,應儘可能恢復原狀。(C)第161點執行搜索及扣押得開啟鎖扃、封緘或為其他必要之處分,搜索中止者,於必要時應將該處閉鎖,並派人看守。 執行搜索及扣押時,得封鎖現場,禁止在場人員離去,或禁止刑事訴訟法第143條所定之被告、犯罪嫌疑人或第三人以外之人進入該處所。 對於違反前項禁止命令者,得命其離開或交由適當之人看守至執行終了。(D)第159點搜索婦女之身體,應由婦女行之。但不能由婦女行之者,不在此限。

【用戶】三等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依警察偵查犯罪手冊第159點搜索婦女之身體,應由婦女行之。但不能由婦女行之者,不在此限。第163點有人住居或看守之住宅,或其他處所,不得於夜間入內搜索或扣押。但經住居人、看守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承諾或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惟應記明其事由於搜索扣押筆錄。日間已開始搜索或扣押者,得繼續至夜間。第167點執行搜索時,除有不得已之情形外,不得損毀房屋及器物;搜索完畢後,應儘可能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