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立法委員的言論免責權不免除以下那種責任?
(A)刑事責任
(B)民事責任
(C)行政責任
(D)政治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36877
統計:A(367),B(249),C(171),D(220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立法委員言論免責權範圍、民意代表言論免責權、釋字第 401 號--言論免責權的範圍

用户評論

全職考生】評論

人民去要求你選區的立法委員去提案,以形成責任政治,而不是自己跳出來跟總統叫板,這也讓你選區的立委,日子太好過了。 http://blog.udn.com/tripc/3657728

Shih Lo】評論

應該說是言論免責擋不了人民罷免權。

喵喵】評論

割蘭尾

亂改答案~放狗咬人!】評論

釋字401憲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七十三條規定國民大會代表及立法委員言論及表決之免責權,係指國民大會代表在會議時所為之言論及表決,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不受刑事訴追,亦不負民事賠償責任,除因違反其內部所訂自律之規則而受懲戒外,並不負行政責任之意。又罷免權乃人民參政權之一種,憲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之。則國民大會代表及立法委員因行使職權所為言論及表決,自應對其原選舉區之選舉人負政治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