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企鵝】評論
請問B的錯誤是在學生嗎?學生可參加可不參加,就不算是當然成員C選項我也認為有問題,IEP評鑑明明就是每學期都要....
【林彥岑】評論
第 18 條 本法第二十七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專業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擬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學生認知能力、溝通能力、行動能力、情緒、人際關係、感官功能、健康狀況、生活自理能力、國文、數學等學業能力之現況。二、學生家庭狀況。三、學生身心障礙狀況對其在普通班上課及生活之影響。四、適合學生之評量方式。五、學生因行為問題影響學習者,其行政支援及處理方式。六、學年教育目標及學期教育目標。七、學生所需要之特殊教育及相關專業服務。八、學生能參與普通學校 (班) 之時間及項目。九、學期教育目標是否達成之評量日期及標準。一○、學前教育大班...
【Never Give Up】評論
覺得C錯得更離譜.....
【努力再努力】評論
B C皆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