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甲、乙、丙、丁共同繼承 A 地,尚未辦畢繼承登記,甲、乙、丙、丁與戊訂立買賣契約,將 A 地賣給戊。買賣契約之效力為何?
(A)有效
(B)無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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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人生有好多事要做,考試只是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樓上 似有誤您只有第一個講對 後面引述的...

【用戶】zz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這題只是單純問買賣契約有沒有效的話買賣契...

【用戶】病嬌什麼的最可愛啦!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全體繼承人出賣系爭土地,所訂買賣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