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甲贈與乙 1 台超跑,並要求乙須在 5 年內每月到療養院當義工 4 個小時,乙表示同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贈與人甲若已為給付,縱使受贈人乙因開刀住院而一時未能履行負 擔,療養院得逕予撤銷贈與
(B)附負擔之給付,若高於贈與物之價格者,超過之部分,受贈人無履 行責任
(C)贈與人不負擔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D)甲、乙間之契約,為雙務契約,甲請求乙到療養院當義工,即為其 對價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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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珍珠奶茶】評論

民法(A)第 412 條贈與附有負擔者,...

病嬌什麼的最可愛啦!】評論

贈與人欲依民法第412條第1項撤銷...

家在】評論

(B) 附負擔之給付,若高於贈與物之價格者,超過之部分,受贈人無履行責任第 413 條附有負擔之贈與,其贈與不足償其負擔者,受贈人僅於贈與之價值限度內,有履行其負擔之責任。

zz】評論

所稱附有負擔之贈與,係指贈與契約附有約款,使受贈人負擔應為一定給付之債務者而言。該負擔係一種附款,乃贈與契約之一部,本質上仍為贈與,以贈與為主、負擔為從,並無兩相對酬或互為對價之性質。故附有負擔之贈與,屬於單務、無償契約,而非雙務、有償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