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學校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的支援服務內容,應於開學後多久內告知特殊教育學生家長?
(A)一週內
(B)二週內
(C)一個月內
(D)二個月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19718
統計:A(5),B(44),C(15),D(0),E(0)

用户評論

【用戶】曾玉玲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已經沒有這條法規了!所以是不是不用兩周內了?  

【用戶】葛萊分多扣十分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法條已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