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有關司法院釋字第 808 號解釋意旨及與其相關的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38 條規定所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同一行為受刑事處罰後,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另處罰鍰,係違反一罪不二罰原則
(B)社會秩序維護法所規範之違法行為及其法益侵害,與同一行為事實之犯罪行為及其法益侵害 間,應僅係量的差異,非本質之根本不同
(C)同一行為受刑事處罰後,仍得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以停止營業、勒令歇業及沒入,並無違反一 罪不二罰原則
(D)行為人施加暴力於人致受有未達重傷程度之普通傷害時,如未經合法告訴,仍應移送檢察官依 刑事法律規定辦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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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Aurora】評論

(A) 同一行為受刑事處罰後,仍依社會秩...

Andy Lin】評論

普通傷害罪責,依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

苑子】評論

一、一罪不二罰原則之適用,包含刑罰以外,等同或類似之行政裁罰法治國一罪不二罰原則,禁止國家就人民之同一犯罪行為,重複予以追究及處罰。所謂重複追究及處罰,原則上固係指刑事追訴程序及科處刑罰而言,但其他法律所規定之行政裁罰,如綜觀其性質、目的及效果,等同或類似刑罰,亦有一罪不二罰原則之適用。二、社維法第38條但書處罰鍰部分,構成重複處罰,違憲社維法第38條之立法理由係在於為防止違反社維法行為人故藉較輕刑罰,以逃避該法有關停止營業、勒令歇業及罰鍰等之處罰,乃設但書規定,有關停止營業、勒令歇業及罰鍰等處分,仍依該法規定處罰。惟該法第3編分則所規範之各種違法行為,原即包含具與刑罰相若之「輕罪」行為,第2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