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南寧】評論
貪瀆並沒有婉轉說明狀況,很明顯就點出『貪』錢了。另外『瀆』字也沒有好聽到哪裡去,今天如果我說某人『褻瀆』了某事物,你還會覺得這種說法好聽嗎??
【Shao Jun Yu】評論
"續絃"是稱男子亡妻再娶
【Eva Yang】評論
A呢?怎麼沒有太多印象有這樣的說法?
【Jia-Xian Su】評論
左傳˙僖公二十三年:「若不獲命,其左執鞭弭,右屬橐鞬,以與君周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