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依規定必須為每位特殊教育學生所提供的資料敘述,下列哪項是正確的?
(A)個別化輔導計畫或個別化教育計畫
(B)特殊教育方案或個別化支持計畫
(C)個別化教育計畫或個別化轉銜計畫
(D)個別化教育計畫或個別輔導計畫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41509
統計:A(26),B(7),C(24),D(102),E(0)

用户評論

Yuan Yuan Che】評論

根據<特殊教育法第28條: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必要時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參加。第36條: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協同教學方式,考量資賦優異學生性向、優勢能力、學習特質及特殊教育需求,訂定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必要時得邀請資賦優異學生家長參與。<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第2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特殊教育,應設計適合之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融入特殊教育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或個別輔導計畫實施。

winds4719】評論

*學前階段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IFSP):特殊幼兒及其家庭*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1. 個別化教育計畫(IEP):身心障礙2. 個別輔導計畫(IGP):資賦優異*高等教育階段個別化支持計畫(ISP):身心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