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某甲因服務機關之管理措施不當,認為影響其權益,可依法提起:
(A)申訴
(B)訴願
(C)復審
(D)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09871
統計:A(424),B(20),C(9),D(3),E(0)

用户評論

鄭業翰】評論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 77 條: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本法提起申訴、再申訴。

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77條 (申訴、再申訴)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本法提起申訴、再申訴。公務人員提起申訴,應於前項之管理措施或處置達到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公務人員離職後,接獲原服務機關之管理措施或處置者,亦得依前二項規定提起申訴、再申訴。